近日,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游戏研发、出海发行、影视动漫创作、技术设施建设等多维度推出系列扶持政策。
《措施》聚焦游戏产业核心环节,对园区内新获国家新闻出版署游戏版号的企业(著作权申报单位),每款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研发奖励,每家企业年最高奖励100万元。针对游戏出海发行,不仅对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游戏产品给予15万元奖励,还按年度最高日活量每超过10万人给予奖励10万元,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获TGA、GDCA、DICE等年度奖项提名的奖励50万元,获得奖项的奖励100万元。此外,《措施》明确支持游戏出海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名单,优化跨境收支服务。
在影视动漫领域,《措施》对备案地在澄迈且上年度上线的影视动漫作品,按每部50万元标准奖励第一出品方,参与后期制作的园区企业每部可获2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最高均不超过100万元。为夯实产业基础设施,《措施》对新建设并对外开放的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使用经管理局备案后的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的企业可获20万元等价产业发展券。
针对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等前沿领域,《措施》对研制VR或AR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研制奖励。为提升政策实效,企业可选择将奖励资金按最高3倍兑换为产业发展券,用于园区内资源采购。
据悉,《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政策明确与省县级同类政策重叠时,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旨在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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